(招標編號:CHDTDZ111/17-QT-104)
一、 招標條件
華電金沙江上游水電開發(fā) 華電金上甘孜巴塘中咱120萬千瓦水光互補光伏項目涉網(wǎng)試驗技術服務項目已批準,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 招標采購項目 2.2 項目規(guī)模:1200MW,新建2座升壓站 2.3 招標采購項目工期:該項目工期須在接到招標人通知起90個日歷天內完工,并出具試驗報告。具體開始時間暫定為2025年10月15日(以招標人通知時間為準) 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建設期技術咨詢-巴塘中咱120萬千瓦水光互補光伏項目涉網(wǎng)試驗技術(CHDTDZ111/17-QT-10401):包括但不限于:有功功率控制能力測試;無功功率控制能力測試;無功補償裝置并網(wǎng)性能測試(SVG);電能質量檢測;故障穿越能力仿真評價;電壓、頻率、電能質量適應能力驗證;場站建模與模型驗證;慣量響應和一次調頻測試;AGC、AVC試驗;寬頻振蕩風險評估;調相機試驗和投運前準備方式計算;涉網(wǎng)安全必備條件檢查;參數(shù)適應性評估與優(yōu)化等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建設期技術咨詢-巴塘中咱120萬千瓦水光互補光伏項目涉網(wǎng)試驗技術】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tài),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yè)執(zhí)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中國 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 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wǎng)站 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設計或咨詢服務的;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資質要求:具備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承試類二級及以上資質或電力工程調試企業(yè)電源(或電網(wǎng))工程類一級。 9.業(yè)績要求:投標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至投標截止日應至少具有2項新能源場站或220kV及以上升壓站(或匯集站)涉網(wǎng)試驗業(yè)績,所有投標業(yè)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頁)、合同范圍頁或清單頁或主要技術要求(參數(shù))頁、簽字蓋章頁等能證明業(yè)績真實性相關內容的原件掃描件。 10.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上述提及的各種證照和資質業(yè)績證明材料(清晰的復印件、掃描件)須作為投標文件的內容在開標時遞交,若遞交的材料不滿足上述要求將視為存在重大偏差。關于是否存在消極事由的證明,優(yōu)先提供行政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無此證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關承諾自證聲明,對此未提供任何證明材料的,如經評標發(fā)現(xiàn)存在相關消極事由,將視為不滿足招標資格條件要求和弄虛作假而被否決投標。 四、
項目 聯(lián)系人:李工
咨詢電話: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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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注冊網(wǎng)站并繳納因特網(wǎng)技術服務費后,查看項目業(yè)主,招標公告,中標公示等,并下載資格預審范圍,資質要求,招標清單,報名申請表等。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按公告詳細內容為準,以招標業(yè)主的解答為準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