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建光伏進場道路項目,招標人為中鐵十一局集團有限公司阿壩金川獨松400MW光伏電站項目(一期)進場道路工程項目經理部,已由金川縣發(fā)展改革和經濟商務信息化局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國能大渡河新能源投資有限公司,建設資金已落實?,F(xiàn)對地材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內容
2.1項目概況
2.1.1金川光伏進場道路項目,位于四川阿壩州金川縣境內,計劃修建道路2條,其中1#進場道路(7#地塊)起點K0+000起于金川縣附近,沿八步里溝由東南向西北方向展線,區(qū)域多利用現(xiàn)有道路進行改造,沿途穿越八步里村,利用改建防火通道,新建道路,終點止于7#光伏場址K28+115,全線共計21.208km。2#進場道路(3#地塊)起點K0+000起于撒瓦腳鄉(xiāng)柔熱爾村附近,沿河由東南向西北方向展線,區(qū)域多利用現(xiàn)有道路進行改造,終點止于3#光伏場址K10+335,全線共計10.335km。,合同工期:90日歷天個月;合同金額3480.26萬元。主要工程內容包括:1#路新修建道路約5.5km,改擴建道路約16.5km,鋼波紋管涵20座和其他工程。2#路進場道路改擴建道路10.335km,鋼波紋管涵19座和其他工程。
2.2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
2.2.1招標內容及包件劃分:詳見招標公告附件1《招標物資包件清單》,本次招標一包一投。
2.2.2招標方式:采用國內公開招標方式。
3.招標依據
本次招標的依據為:
(1)《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國務院第613號令);
(3)《工程建設項目貨物招標投標辦法》(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號);
(4)《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號);
(5)《中國鐵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資采購管理辦法》(中國鐵建運管〔2021〕27號);
(6)《鐵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13號)(僅適用于鐵路項目);
(7)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4.投標人資格審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標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
4.2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4.2.1地材包件
(1)營業(yè)范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有招標物資生產或供應經驗的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2)許可和認證要求:投標物資如屬于國家頒布生產許可證范圍內的,應提供《全國工業(yè)產品生產許可證》;如屬于行政許可或強制認證的,應提供行政許可或強制認證證書;
(3)生產能力:投標產品必須為符合國標的產品,生產工藝、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
(4)財務能力:投標人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依法納稅的良好記錄;投標人應提供連續(xù)兩年度(2022年、2023年或2023年、2024年)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相關報表(三張表),2024年1月后注冊的新公司須提供成立后的財務報表;投標人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具備投標包件履約的資金保障能力;
(5)質量保證能力:投標物資質量符合或高于國家現(xiàn)行標準;須提供專業(yè)檢測機構出具的近兩年內(2023年1月至今)投標物資質量檢驗報告壹份;
(6)供貨業(yè)績:須提供投標人近兩年內(2023年1月至今)投標物資在同類工程項目供貨業(yè)績證明至少壹份(須提供合同復印件,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2024年1月后注冊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貨業(yè)績證明】;
(7)履約信用:投標人近兩年內(2023年1月至今)沒有與騙取合同有關的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投標期內沒有被處以責令停業(yè)、暫停投標、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等;不在招標項目行業(yè)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處罰期內;投標人在投標階段內未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投標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國鐵建合作方警示名錄》范圍內;
(8)其他要求:
①投標人如是代理商,須提供生產廠出具的授權函(原件)或投標物資生產廠銷售代理證明,生產廠家不得與其銷售公司共同參與同一包件的投標,生產廠家不得與其所授權的代理商共同參與同一包件的投標,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具備提供延伸服務的能力,具備跨地域的供應、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本次招標接受代理商投標。
③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以上投標人或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得參與同一個包件投標。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招標文件售賣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14日17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