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騰格里100萬千瓦光伏發(fā)電 二期工程儲能項目EPC總承包項目已批準,項目資金為自籌。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內蒙古自治區(qū)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zhèn)。
2.2項目規(guī)模:本項目為內蒙古騰格里基地100萬千瓦光伏發(fā)電二期工程150MW/300MWh儲能系統(tǒng),分別布置于兩座已投運的220kV升壓站內。其中,#1升壓站內儲能電池布置50MW/100MWh儲能系統(tǒng),#3升壓站內儲能電池布置100MW/200MWh儲能系統(tǒng)。儲能系統(tǒng)總規(guī)模150MW/300MWh,儲能設備招標人已采購。弱網場景下構網型光儲變流器的研究及示范應用項目依托光伏二期開展研究工作。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施工周期90天,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或監(jiān)理人通知的開工時間為準。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光伏工程施工-儲能項目EPC總承包:投標人負責本招標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勘察設計、消防設計、乙供設備材料采購、建筑安裝施工(包括構網型儲能科技項目關聯光伏區(qū)子陣的集電線路、逆變器、箱變、通訊設備等安拆改造與恢復)、調試、試驗、質量監(jiān)督全過程工作、專項驗收、并網手續(xù)辦理、并網試驗、涉網試驗、電能質量評估等一攬子工作以及招標人負責范圍的配合協調工作,同時完成與科技項目有關的儲能、逆變器、集電線路等建筑安裝工作。本項目采購內容不包含儲能系統(tǒng)設備及逆變器采購、監(jiān)理、項目前期、生產準備、施工準備(四通一平,不含二次場平)。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光伏工程施工-儲能項目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tài),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yè)執(zhí)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適用于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但公開已經完成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的項目除外);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9.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0.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應具有以下業(yè)績要求之一:
(1)具有至少2項200MWh及以上儲能電站施工總承包(或 EPC或PC)投運業(yè)績;
(2)具有至少2項包含200MWh及以上儲能電站施工內容的風電(或光伏)EPC總承包投運業(yè)績;
所有投標業(yè)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承包范圍、簽字蓋章頁等的合同掃描件。
②加蓋業(yè)主單位簽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yè)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fā)票等可以用于證明的材料。
11.招標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連續(xù)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5-09-15 13:09到2025-09-21 16: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入圍供應商事宜,開通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流程請聯系 010-68818478
聯系人:劉工
手機:13681557910 (微信同號)
郵箱:1490789738@qq.com
二、項目規(guī)模和招標范圍
2.1招標采購項目地址:內蒙古自治區(qū)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巴彥浩特鎮(zhèn)。
2.2項目規(guī)模:本項目為內蒙古騰格里基地100萬千瓦光伏發(fā)電二期工程150MW/300MWh儲能系統(tǒng),分別布置于兩座已投運的220kV升壓站內。其中,#1升壓站內儲能電池布置50MW/100MWh儲能系統(tǒng),#3升壓站內儲能電池布置100MW/200MWh儲能系統(tǒng)。儲能系統(tǒng)總規(guī)模150MW/300MWh,儲能設備招標人已采購。弱網場景下構網型光儲變流器的研究及示范應用項目依托光伏二期開展研究工作。
2.3招標采購項目工期:施工周期90天,具體開工時間以招標人或監(jiān)理人通知的開工時間為準。2.4 招標范圍
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具體為:
(1)光伏工程施工-儲能項目EPC總承包:投標人負責本招標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勘察設計、消防設計、乙供設備材料采購、建筑安裝施工(包括構網型儲能科技項目關聯光伏區(qū)子陣的集電線路、逆變器、箱變、通訊設備等安拆改造與恢復)、調試、試驗、質量監(jiān)督全過程工作、專項驗收、并網手續(xù)辦理、并網試驗、涉網試驗、電能質量評估等一攬子工作以及招標人負責范圍的配合協調工作,同時完成與科技項目有關的儲能、逆變器、集電線路等建筑安裝工作。本項目采購內容不包含儲能系統(tǒng)設備及逆變器采購、監(jiān)理、項目前期、生產準備、施工準備(四通一平,不含二次場平)。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光伏工程施工-儲能項目EPC總承包】
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訂立合同的權利;
2.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的狀態(tài),資產未被重組、未被接管、未被凍結,營業(yè)執(zhí)照未被吊銷;
3.投標人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內;
4.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5.投標人不得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yè)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6.投標人在評標期間不得被“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在評標期間尚未解除的);
7.投標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為招標項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詢服務的(適用于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項目,但公開已經完成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文件的項目除外);
2)為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
3)為本招標項目的代建人;
4)為本招標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
5)與本招標項目的監(jiān)理人、代建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同為一個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參股關系;
8.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
9.投標人應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10.投標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日(以投運時間為準)應具有以下業(yè)績要求之一:
(1)具有至少2項200MWh及以上儲能電站施工總承包(或 EPC或PC)投運業(yè)績;
(2)具有至少2項包含200MWh及以上儲能電站施工內容的風電(或光伏)EPC總承包投運業(yè)績;
所有投標業(yè)績均應提供以下有效的相關證明性材料:
①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主要技術要求(參數)頁、承包范圍、簽字蓋章頁等的合同掃描件。
②加蓋業(yè)主單位簽章的投運證明性材料:加蓋用戶簽章的投運證明,或竣工驗收證明,或質量驗收證明,或與投標業(yè)績合同對應的結算發(fā)票等可以用于證明的材料。
11.招標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連續(xù)三年虧損的投標人;投標人注冊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來一直虧損的投標人。
1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25-09-15 13:09到2025-09-21 16:00。
欲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系辦理入圍供應商事宜,開通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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