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相關單位調度交換網遠端放號技術升級改造建設項目【重新招標】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yè)自籌,招標人為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qū)
2.2 規(guī) 模: /
2.3 標段劃分: 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相關單位調度交換網遠端放號技術升級改造建設項目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qū)
2.5 計劃工期: 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完成平臺配套硬件部署,2個月內完成所有工作并具備上線試運行條件,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各項目單位書面通知為準。
2.6 招標范圍:項目概況:調度電話是電力調度實時運行控制的重要技術支撐手段,目前調度交換網以電路交換技術體制為主,采用PCM模擬技術和2M中繼組網方式進行調度站點調度電話放號,為應對現(xiàn)有PCM設備老化、市場需求萎縮、設備停產停服等問題,確保調度電話業(yè)務可靠運行,按照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內蒙古電力調度交換網遠端放號技術升級改造的指導意見》(內電生[2023]143號)要求,擬開展調度交換網遠端放號技術升級改造。
本次項目建設單位包括:北方公司所屬內蒙古北方蒙西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烏海發(fā)電廠、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烏海熱電廠、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臨河熱電廠、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一熱電廠、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二熱電廠、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三熱電廠、內蒙古京達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聚達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科林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豐泰發(fā)電有限公司、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橋熱電廠、內蒙古豐電能源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范圍:投標人需依據《關于內蒙古電力調度交換網遠端放號技術升級改造的指導意見》(內電生[2023]143號)文件及招標文件中技術規(guī)范書的要求,將相關發(fā)電單位原有的到內蒙中調和所屬地區(qū)地調通信的PCM設備拆除,更換為支持遠端放號的光電一體機設備或IAD(含工程需要的配套線纜、附件及廠站對端電網側的擴容板卡和安裝調試服務),配套相應的帶錄音功能的調度電話機,新增的設備安裝到原有PCM屏柜中,設備更換完成經試驗、調試、試運,確保證中、地調調度電話業(yè)務正常。
本項目由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統(tǒng)一招標各單位分別簽訂合同,付款由所屬13家單位分攤支付。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所投品牌光電一體機和IAD設備制造廠家出具的針對本項目三年售后服務承諾函。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近年(合同簽訂之日在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光電一體機或IAD改造的合同業(yè)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包括合同內容、合同起止時間、簽字蓋章等),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fā)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fā)票(事業(yè)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yè)績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09月02日09時00分起至2025年09月12日17時00分止。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qū)
2.2 規(guī) 模: /
2.3 標段劃分: 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相關單位調度交換網遠端放號技術升級改造建設項目標段包1
2.4 施工地點: 內蒙古自治區(qū)
2.5 計劃工期: 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完成平臺配套硬件部署,2個月內完成所有工作并具備上線試運行條件,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人各項目單位書面通知為準。
2.6 招標范圍:項目概況:調度電話是電力調度實時運行控制的重要技術支撐手段,目前調度交換網以電路交換技術體制為主,采用PCM模擬技術和2M中繼組網方式進行調度站點調度電話放號,為應對現(xiàn)有PCM設備老化、市場需求萎縮、設備停產停服等問題,確保調度電話業(yè)務可靠運行,按照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關于內蒙古電力調度交換網遠端放號技術升級改造的指導意見》(內電生[2023]143號)要求,擬開展調度交換網遠端放號技術升級改造。
本次項目建設單位包括:北方公司所屬內蒙古北方蒙西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蒙電華能熱電股份有限公司烏海發(fā)電廠、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烏海熱電廠、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臨河熱電廠、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一熱電廠、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二熱電廠、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包頭第三熱電廠、內蒙古京達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聚達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科林熱電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豐泰發(fā)電有限公司、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橋熱電廠、內蒙古豐電能源發(fā)電有限責任公司。
招標范圍:投標人需依據《關于內蒙古電力調度交換網遠端放號技術升級改造的指導意見》(內電生[2023]143號)文件及招標文件中技術規(guī)范書的要求,將相關發(fā)電單位原有的到內蒙中調和所屬地區(qū)地調通信的PCM設備拆除,更換為支持遠端放號的光電一體機設備或IAD(含工程需要的配套線纜、附件及廠站對端電網側的擴容板卡和安裝調試服務),配套相應的帶錄音功能的調度電話機,新增的設備安裝到原有PCM屏柜中,設備更換完成經試驗、調試、試運,確保證中、地調調度電話業(yè)務正常。
本項目由北方聯(lián)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統(tǒng)一招標各單位分別簽訂合同,付款由所屬13家單位分攤支付。
具體內容詳見招標文件技術規(guī)范書。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沒有處于被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產、停業(yè)或進入破產程序;
(2)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系統(tǒng)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范圍和處罰期間內;
(3)在信用中國網站近三年沒有串通投標或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處罰記錄,沒有經鑒定部門認定的因其產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在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嚴重違法企業(yè)名單;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
(6)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須提供所投品牌光電一體機和IAD設備制造廠家出具的針對本項目三年售后服務承諾函。
3.2.2業(yè)績要求:投標人須具有近年(合同簽訂之日在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光電一體機或IAD改造的合同業(yè)績,附合同關鍵頁影印件(包括合同內容、合同起止時間、簽字蓋章等),同時提供結算增值稅發(fā)票或階段性收付款發(fā)票(事業(yè)單位可提供撥款憑證),否則該業(yè)績按無效業(yè)績處理。
3.2.3本項目不允許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獲取時間:從2025年09月02日09時00分起至2025年09月12日17時00分止。
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請聯(lián)系辦理供應商會員事宜,未在中國電力招標采購網(www.dlztb.com)上注冊會員的單位應先點擊注冊。成為正式供應商后根據招標公告的相應說明在線完成招標文件的購買!為保證您能夠順利投標,具體要求及購買標書操作流程以公告詳細內容為準!
聯(lián) 系 人:馬友
手 機:18701298819 (微信同號)
咨詢電話:010-51957412
相關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請登記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