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項目 該項服務應為包含了酒店住宿、就餐時段供餐、航班動態(tài)信息服務等在內(nèi)的綜合航延住宿服務。
2.需執(zhí)行的標準規(guī)范
公司服務管理體系文件《不正常航班服務操作規(guī)范》等服務標準。
3.采購產(chǎn)品具體要求
3.1服務要求
3.1.1國際及地區(qū)航班
3.1.1.1要客及隨員/頭等艙旅客/“鳳凰知音”白金卡旅客應安排五星級或同等檔次酒店;公務艙旅客/大客戶KV旅客/“鳳凰知音”金卡旅客/星盟金卡旅客/“鳳凰知音”銀卡旅客應安排四星級或同等檔次酒店;其他旅客應安排三星級或同等檔次酒店。
3.1.1.2因酒店資源受限,造成無法按3.1.1.1款安排五星級或四星級酒店時,應選擇低一檔次酒店安排旅客。安排房間時,應住較高檔次酒店的旅客房型應優(yōu)于應住低檔次酒店的旅客房型(房型檔次可參考房間面積、床型、房間設施等因素)。
3.1.1.3因酒店資源受限,將旅客安排在同一酒店時,要客及隨員/頭等艙旅客/“鳳凰知音”白金卡旅客房間標準宜高于公務艙旅客/大客戶KV旅客/“鳳凰知音”金卡旅客/星盟金卡旅客/“鳳凰知音”銀卡旅客,公務艙旅客/大客戶KV旅客/“鳳凰知音”金卡旅客/星盟金卡旅客/“鳳凰知音”銀卡旅客房間標準應高于其他旅客房間標準(可參考房間面積、床型、房間設施等因素)。
3.1.2國內(nèi)航班
3.1.2.1要客及隨員/頭等艙旅客/“鳳凰知音”白金卡旅客/公務艙旅客/大客戶KV旅客/“鳳凰知音”金卡旅客/星盟金卡旅客/“鳳凰知音”銀卡旅客應安排四星級或同等檔次酒店;其他旅客應安排三星級或同等檔次酒店。
3.1.2.2當四星級酒店無資源時,應選擇三星級酒店安排旅客。安排房間時,應住四星級酒店的旅客房型應優(yōu)于應住三星級酒店的旅客(房型檔次可參考房間面積、床型、房間設施等因素)。
3.1.2.3因酒店資源無資源,將旅客安排在同一酒店時,要客及隨員/頭等艙旅客/“鳳凰知音”白金卡旅客房間標準宜高于公務艙旅客/大客戶KV旅客/“鳳凰知音”金卡旅客/星盟金卡旅客/“鳳凰知音”銀卡旅客,公務艙旅客/大客戶KV旅客/“鳳凰知音”金卡旅客/星盟金卡旅客/“鳳凰知音”銀卡旅客房間標準應高于其他旅客房間標準(可參考房間面積、床型、房間設施等因素)。
3.1.3同檔次酒店是指該酒店的設施條件滿足國家標準《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GB/T 14308-2023)中對應星級酒店的評定要求。
3.1.4.房間標準
3.1.4.1每個房間內(nèi)應配備免費飲用水或燒水壺。
3.1.4.2為殘疾人安排住宿時應考慮無障礙設施設備等條件。
3.1.4.3嬰兒旅客不得單獨安排房間,需與同行人同??;12歲(含)以下兒童原則上不安排單間。
3.1.5其他要求
3.1.5.1在用餐時間段提供早、中、晚餐服務,必要時提供夜宵服務。
3.1.5.2酒店位置原則上距離重慶江北國際機場T3航站樓40分鐘車程之內(nèi)。經(jīng)雙方協(xié)商,部分旅客的車輛接送由酒店負責免費接送。
3.1.5.3為需入住供應商的客人提供住宿房間,以單人大床房為主,標準間為輔。
3.1.5.4按供應商相應的質量標準提供關聯(lián)服務,保障服務與收費質價相符。
3.1.5.5保證入住客人的人身、財產(chǎn)安全,減少或杜絕客人投訴。
3.2供應商資格要求
3.2.1在重慶市注冊并取得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近三年無違法和重大違規(guī)執(zhí)業(yè)行為,無處罰記錄。
3.2.2需在重慶市公安局取得特種行業(yè)許可證,具備經(jīng)營旅館業(yè)的行業(yè)資格。
3.2.3取得經(jīng)營餐飲業(yè)的行業(yè)資格,具備餐飲經(jīng)營場地的衛(wèi)生許可證。
3.2.4取得賓館、酒店場地的消防驗收合格證。
3.2.5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2.6供應商有專用車輛接送客人的能力及停車的專用場地。
3.2.7有依法繳納稅收和員工社保的良好記錄,能夠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3.2.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房間數(shù)和專業(yè)服務能力,房間總數(shù)量(單、標間)在75間(含)以上,為旅客提供的房間均需配窗。
3.2.9供應商名下酒店為五星級或同等檔次。
4.技術需求/服務標準
公司服務管理體系文件《不正常航班服務操作規(guī)范》等其他各級服務標準。
5.驗收標準
公司服務管理體系文件《不正常航班服務操作規(guī)范》等其他各級服務標準。
6.建議合同期限
2年。 |